2012-3-31 14:53:35 阅读55 评论0 312012/03 Mar31
2012-3-30 10:39:01 阅读13 评论0 302012/03 Mar30
以下列大家可能用到的税率
imac 21.5 27 300
2012-3-30 10:34:32 阅读3 评论0 302012/03 Mar30
|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 | |
| 2012-03-28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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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8-8 10:03:27 阅读731 评论0 82011/08 Aug8
2011-4-6 14:46:35 阅读35 评论0 62011/04 Apr6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昨日发布通知称,从1月27日起,计算机、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进口税率,从20%调整至10%。这意味着,之前备受关注的iPad进口税,将从1000元降至最高500元。
政策调整 进口税减半
通知称,《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》已经过国务院批准,具体内容是,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中原归入税号2的计算机、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归入税号1中,税率相应地从20%降低到10%;此外,将原归入税号2中的“摄像机”更名为“电视摄像机”,税率维持不变。目前所指的进口税,包括关税、增值税和消费税。